原因就是不能煲蠟。
煲蠟根本是香港中秋的象徵
回想過去,每逢中秋佳節去公園或球場看,總是一片熱鬧,三五個小孩一群在煲臘,好不熱鬧的樣子!其實煲蠟的意思,一來是享受玩火帶來的刺激感,二來是藉燒焦,甚至燒毀四周的環境,帶來破壞的快感,這些都暗合人之本性,難怪此玩意縱然危險也充滿吸引力。
而且更難得的是,正如「農曆新年隨街泊車」的不成文規定,警察在中秋節就見小朋友們玩火玩得再凶,都不會出手阻止,亦不會有人因此會召喚消防員,煲蠟,就是在這種公眾的「默契」,漸漸成為香港慶中秋的獨有文化。
可惜火無情,而且此玩意亦會破壞四周環境,結果近年政府已嚴厲禁止,但亦令香港的中秋節從此被閹割似的,永遠失去了一些重要的部份。
煲蠟場計劃書
既然煲蠟是本土特色,任由它因被禁而消失的確可惜,但放任不管又會帶來公害,那如何是好,就是將之納入正規的商業活動,發展──煲蠟場!
大抵做法得簡單,像互外燒烤場般,選些較偏遠的地方,模彷回屋邨小型公園及球場的環境,之後讓客人可以盡情的玩火,燒個夠,而且四周還要設置大量假石山園林道具,因為它們就是一眾顧客們要攻擊的目標。
至於這個煲蠟場如何賺錢,本家認為有以下幾個方向,各位未來股東(!?)不坊聽聽:
收入1.入場費與道具費
入場費是最重要的收入,本家認為一次性收費,會比按時間計費來得實際,因為煲蠟不同野戰遊戲或漫畫茶坊,客戶追求的只是火光爆發的幾分鐘快感,只要刺激一過興趣亦已消減大半。既然很少人會連續玩幾小時煲臘的,那不如狠一點收貴些的入場費,例如成人每次50元(小童半價),相信煲蠟場還賺得多。
另一個重要的收入來源,當然是售賣煲臘所需的道具,例如火柴、蠟燭甚至「起爐」用的月餅罐及磚塊,通通都是由煲蠟場供應,大會嚴禁客戶帶私家物品作煲蠟玩樂,保護利潤固然是原因,更重要是防止別有用心之徒,借煲蠟場作恐怖襲擊活動的勾當。
除了上述的基本道具外,煲蠟場亦有「專家級」的道具出售,主要是加強火勢的道具別如火酒或電油打火機,不過由於這些道具會有一定的危險性,煲蠟場一定要小心監控。
收入2.出租防火衣物
其實,煲蠟場亦要先小人後君,所有入場玩樂的顧客都要先簽生死狀之類的合約,聲明在在場玩樂一切的人身安全就要自負。
嗯,那又想玩又怕痛的顧客怎辦?不怕,煲臘場亦會提供一些防火物料的防護服、手套、皮靴甚至頭盔,防具的組合可由客戶自行決定,收費也是逐件計算,這便保證你會玩得快而不痛。(不過若全裝備上陣的,就肯定會包得像太空人般了,這樣玩樂會否很異相,則不屬計劃書討論地方。)
收入3.火燒仇人
本家相信,這才是煲蠟場真正的財路。
其實為甚麼來玩煲蠟玩?當然是為了玩樂,特別是現代人工作壓力極大,每天從各方面都受了很多壓力,更加需要多些玩樂來發洩,而且煲蠟場給你一個有仇報仇的方法,就是火燒仇人。
煲蠟場有大量道具稻草人出售,各位只要把你憎恨的同事、上司或顧客的相片貼在這些道具稻草人之上,當煲完蠟後,便順道一把火把這些稻草人燒掉!看著你憎恨的人燒成灰燼,應該也是相當痛快的。
本家甚至乎相信,有人會不能自拔的越燒越多,畢竟都市人每日都受了太多委屈,用這個方法都算是冤有頭債有主的發洩方法。
最後的技術問題
當看完煲蠟場的生財方法後,其實這盤生意亦有很多技術問題要處理,例如煲蠟場應招待兒童嗎?雖說所有顧客入場前都要簽合約為人身安全負責,但兒童是否適宜簽合約則有待商確。
萬一有小朋友因煲蠟而身受重傷的,煲蠟場就算有多十張合約亦有危險,不過若完全禁止兒童進場的,則又使煲蠟場少了一條財路,所以本家認為這方法可以消頭一點,本場歡迎兒童進場玩樂,但必需由監護人陪同,而所有合約都要由他們代簽,那小朋友萬一有意外,都可以把監護人拉下水的指他照顧小孩不力。
好了,各位對本家這套計劃書又有何意見?
現實中,你幾憎一個人都無可能將他燒死,唯有煲蠟場才可給你填充這遺憾
所以這盤生意,都算是「假煲蠟,真發洩」















